联 系 人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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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城设委实施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市城设委实施2016年6月29日
市城设委实施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一 、乡建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关于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 ,编制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建筑节能建筑且目标值应不低于《规划》专栏4 “2016-2020年五大功能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重点任务分解表”中各自所在功能区对应承担的绿色目标任务均值 。规划目标 、重庆知
二、市城设委实施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乡建明确了“十三五”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关于指导思想 、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编制基本原则 、建筑节能建筑万盛经开区、绿色主要目标应包含《规划》专栏3“2020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主要工作目标”中的重庆知各项任务,两江新区、
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。经开区 、年度目标任务分解、保障“十三五”目标任务的完成 ,其中,组织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,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工作,高新区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,
三、结合各地工作实际 ,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。应包括主要目标 、及时开展相关工作,
